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位于中国四川省西北部。县府马尔康镇为川西北交通、贸易中心。面积6632.7平方公里,1990年人口5.62万,为藏族聚居区。“马尔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地理位于自治州中部。东与红原、理县交界,南与金川、小金相邻,西与壤塘接壤,北与红原、阿坝相连。地理座标,北纬30°35’~32°24’、东经101°17’~102°41’。东西长134公里,南北宽90公里,面积6632.73平方公里。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青藏高原东部,邛崃山脉北段,属高原峡谷区。地形呈不规则长方形,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位于北东走向的龙门山、北西走向的鲜水河断裂带及松潘地块交汇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多为三迭系砂岩、板岩和变质岩等。境内最高峰海拔达5000米左右,最低谷地海拔在2300米左右。山岭连绵,沟谷陡峻,梭磨河由县东部入境,在热脚和脚木足河交汇,境内流长91公里。茶堡河发源梭核磨乡北部大青坪,由东向西在龙头摊汇入脚木足河,长67公里。脚木足河(麻尔曲河和草登河)源于青海省班玛县境内,由阿坝县入西北境,于可尔因与杜柯河汇合后经党坝入金川县境,境内流长124公里。区内属高原大陆季风气候,主要气候特征为:干雨季明显,四季不分明,大部地区无夏,日照充沛,温差较大,干季大风日多。全年平均气温8~9°C,年降雨量753毫米左右,日照达1500小时以上,绝对无霜期120天左右。土壤主要为山地灰褐土、山地棕壤土、山地褐色土、山地棕褐土、山地高山草甸土等。